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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强化日常监管,推进基础测绘全力提高测绘服务保障能力
    宜宾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近年来,宜宾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在省测绘局和市委、市府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各县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测绘日常监管,全力推进基础测绘,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公共安全管理、水利交通建设、城市规划设计、生态环境保护、国防建设、防灾减灾等做好测绘保障,测绘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落实职能,夯实基础,加强测绘日常监管
    (一)积极落实市县测绘管理管理机构和职能
    2002年3月,我市测绘管理职能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转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批准成立了宜宾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明确了宜宾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为副县级建制,挂靠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一名副主任。为了进一步将测绘管理职能延伸到县,2005年5月,宜宾市编委以〔2005〕18号下发各县编委,明确了各县的行政测绘管理职能由县国土资源局承担,明确了测绘管理办公室的职能、机构规格、领导配备、人员编制等到内容。市编委文件下发后,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抓住时机,及时督促各县国土资源局落实机构。截止2007年上半年,宜宾市所辖九县已全部挂牌成立测绘管理办公室,全面落实了相关职能。
    (二)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测绘执法水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测绘法》、《行政许可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测绘活动。2007年,收到群众举报4起,其中调查澄清3起,立案查处1起,并督促整改违法测绘1起;高度重视本行政区域的测绘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了市、县测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目前已有20人获得了四川省法制办核发的测绘行政执法证,测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了测绘管理和服务工作
    认真开展了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等工作。全市共有24家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其中乙级单位3家,丙级单位4家,丁级单位17家。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加强了对全市测绘单位资质审核和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初审工作,严格控制测绘资质新增测绘范围和新增测绘单位资质审核报批;对全市资质单位以及外地来宜进行测绘作业单位的备案登记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后,录入计算机,建立了我市测绘项目备案数据库。同时,对我市测绘资质单位和测绘成果目录进行了网上公布。通过上述工作,强化了我市测绘项目备案管理,方便了公众查询。
    二、积极推进基础测绘工作,提高测绘服务保障能力
    (一)认真做好基础测绘规划
    我市基础测绘是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前期性、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工具。根据省发改委、省测绘局《关于加强基础测绘规划的通知》要求,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建立了联系制度,将宜宾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迅速提上议事日程,并及时启动该项工作,落实专项财政资金,制定了竞争性谈判方案,通过竞争谈判确定了编制单位。通过三个月紧张工作,《宜宾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完成,并于2006年12月底通过了专家函审,12月底完成规划备案、上报工作。该规划的编制为全市基础测绘的实施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以项目带动基础测绘,破解资金难题
    我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编制完成后,落实基础测绘工作的经费便成为当务之急。由于基础测绘资金投入较大,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困难很大。我市基础测绘为了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充分考虑到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性项目较多、且与基础测绘联系紧密的特点,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项目与基础测绘挂钩,较好地解决了资金难题,顺利推进基础测绘工作。
    1、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城镇规划测图相结合。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对宜宾市区及县城建成区、规划区(工业园区)、重点乡镇建成区和规划区域进行新测、修测和补测1∶500、1∶1000、1∶2000地形图。该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上述基础测绘工作历时2年时间(2006年—2007年),成图方法均为数字化成图,现工作已经基本结束,财政投资2000多万元。其中1∶500比例尺地形图新测(修测及补测)面积共283km²(宜宾市城区及规划区120平方公里);1∶1000比例尺地形图共新测(修测及补测)面积19km²;1∶2000比例尺地形图共新测(修测及补测)面积90km²。该项工作有效解决了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问题,同时又更新了基础测绘成果,不仅服务于国土资源和社会经济管理工作,而且为下一步打造“数字宜宾”和宜宾基础测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与新一轮全国土地调查结合。积极开展全市航摄及正射影像图制作。高县、筠连县、宜宾县、屏山县、长宁县等五县航摄和1∶10000 DOM制作投入250万元,翠屏区航摄和1∶5000 DOM制作资金55万元,市、县财政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上述区域正在进行80坐标系转换,于2008年初全部提供资料。兴文、南溪、江安、珙县等四县航摄和DOM制作投入200万元,由中央财政投入,2008年初全部提供资料。这样,我市将建成覆盖全市13293平方公里的最新1∶10000及1∶5000正射影像数据库,服务于宜宾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国民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2009年将完成全市九县一区的1∶10000及1∶5000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建立市县(区)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市县(区)地籍信息系统,为“数字宜宾”空间地理框架建设打下基础。
    3、与服务新农村“金土地”土地整理工程相结合。全市“十一五”期间1:2000地形图测绘330平方公里(50万亩),需投入70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350万元,县财政投入350万元,全部作为土地整理项目前期费用,并有专项财政资金支出。
    (三)积极探索新思路,解决测量标志维护和基础测绘动态更新。
    目前我市正在探索通过委托资质测绘单位,对城市规划区已完成1:500地形地籍测绘区域进行动态更新,维护已建立的测量标志,及时更新图库,由被委托单位对城市规划区宗地地形地籍测绘实行独立经营和收费,部分经费用于再更新和维护。除此外,市县还需根据本地区基础测绘发展需要,每年固定投入一定的资金,主要用于基础控制网更新、测量标志维护和基础测绘动态更新、测绘管理办法或法规制定,以满足“十一五”期间基础测绘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测绘日常监管和基础测绘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测绘业务管理基本上由地籍管理人员兼职,目前市县测绘管理人才短缺;各县测绘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不落实;大部分县测绘管理办公室工作开展不到位;基础测绘成果的应用服务水平不高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测绘管理将从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引进和培训测绘管理人才,进一步提高测绘管理水平。督促各县落实测绘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督促各县将测绘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宜宾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为指导,创新思路,全面完成宜宾市测绘标志普查和维护工作,和“十一五”基础测绘任务。
    (三)树立全局观念,抓好测绘成果更新和应用。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坚持成果汇交制度,积极争取宜宾空间地理框架建设,搭建基础地理信息应用平台,使基础测绘成果更好服务于社会。
    近年来,宜宾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在省测绘局和市委、市府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各县管理机构和职能,加强测绘日常监管,全力推进基础测绘,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公共安全管理、水利交通建设、城市规划设计、生态环境保护、国防建设、防灾减灾等做好测绘保障,测绘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落实职能,夯实基础,加强测绘日常监管
    (一)积极落实市县测绘管理管理机构和职能
    2002年3月,我市测绘管理职能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划转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并批准成立了宜宾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明确了宜宾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是市政府管理全市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为副县级建制,挂靠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一名副主任。为了进一步将测绘管理职能延伸到县,2005年5月,宜宾市编委以〔2005〕18号下发各县编委,明确了各县的行政测绘管理职能由县国土资源局承担,明确了测绘管理办公室的职能、机构规格、领导配备、人员编制等到内容。市编委文件下发后,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抓住时机,及时督促各县国土资源局落实机构。截止2007年上半年,宜宾市所辖九县已全部挂牌成立测绘管理办公室,全面落实了相关职能。
    (二)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测绘执法水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测绘法》、《行政许可法》《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行政,主动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测绘活动。2007年,收到群众举报4起,其中调查澄清3起,立案查处1起,并督促整改违法测绘1起;高度重视本行政区域的测绘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了市、县测绘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全市目前已有20人获得了四川省法制办核发的测绘行政执法证,测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三)进一步加强了测绘管理和服务工作
    认真开展了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等工作。全市共有24家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其中乙级单位3家,丙级单位4家,丁级单位17家。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加强了对全市测绘单位资质审核和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初审工作,严格控制测绘资质新增测绘范围和新增测绘单位资质审核报批;对全市资质单位以及外地来宜进行测绘作业单位的备案登记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后,录入计算机,建立了我市测绘项目备案数据库。同时,对我市测绘资质单位和测绘成果目录进行了网上公布。通过上述工作,强化了我市测绘项目备案管理,方便了公众查询。
    二、积极推进基础测绘工作,提高测绘服务保障能力
    (一)认真做好基础测绘规划
    我市基础测绘是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前期性、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工具。根据省发改委、省测绘局《关于加强基础测绘规划的通知》要求,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建立了联系制度,将宜宾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迅速提上议事日程,并及时启动该项工作,落实专项财政资金,制定了竞争性谈判方案,通过竞争谈判确定了编制单位。通过三个月紧张工作,《宜宾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完成,并于2006年12月底通过了专家函审,12月底完成规划备案、上报工作。该规划的编制为全市基础测绘的实施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以项目带动基础测绘,破解资金难题
    我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编制完成后,落实基础测绘工作的经费便成为当务之急。由于基础测绘资金投入较大,单纯依靠政府投入困难很大。我市基础测绘为了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充分考虑到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性项目较多、且与基础测绘联系紧密的特点,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项目与基础测绘挂钩,较好地解决了资金难题,顺利推进基础测绘工作。
    1、与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城镇规划测图相结合。根据国土资源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对宜宾市区及县城建成区、规划区(工业园区)、重点乡镇建成区和规划区域进行新测、修测和补测1∶500、1∶1000、1∶2000地形图。该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上述基础测绘工作历时2年时间(2006年—2007年),成图方法均为数字化成图,现工作已经基本结束,财政投资2000多万元。其中1∶500比例尺地形图新测(修测及补测)面积共283km²(宜宾市城区及规划区120平方公里);1∶1000比例尺地形图共新测(修测及补测)面积19km²;1∶2000比例尺地形图共新测(修测及补测)面积90km²。该项工作有效解决了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的问题,同时又更新了基础测绘成果,不仅服务于国土资源和社会经济管理工作,而且为下一步打造“数字宜宾”和宜宾基础测绘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与新一轮全国土地调查结合。积极开展全市航摄及正射影像图制作。高县、筠连县、宜宾县、屏山县、长宁县等五县航摄和1∶10000 DOM制作投入250万元,翠屏区航摄和1∶5000 DOM制作资金55万元,市、县财政资金已全部安排落实。上述区域正在进行80坐标系转换,于2008年初全部提供资料。兴文、南溪、江安、珙县等四县航摄和DOM制作投入200万元,由中央财政投入,2008年初全部提供资料。这样,我市将建成覆盖全市13293平方公里的最新1∶10000及1∶5000正射影像数据库,服务于宜宾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国民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2009年将完成全市九县一区的1∶10000及1∶5000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建立市县(区)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市县(区)地籍信息系统,为“数字宜宾”空间地理框架建设打下基础。
    3、与服务新农村“金土地”土地整理工程相结合。全市“十一五”期间1:2000地形图测绘330平方公里(50万亩),需投入70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350万元,县财政投入350万元,全部作为土地整理项目前期费用,并有专项财政资金支出。
    (三)积极探索新思路,解决测量标志维护和基础测绘动态更新。
    目前我市正在探索通过委托资质测绘单位,对城市规划区已完成1:500地形地籍测绘区域进行动态更新,维护已建立的测量标志,及时更新图库,由被委托单位对城市规划区宗地地形地籍测绘实行独立经营和收费,部分经费用于再更新和维护。除此外,市县还需根据本地区基础测绘发展需要,每年固定投入一定的资金,主要用于基础控制网更新、测量标志维护和基础测绘动态更新、测绘管理办法或法规制定,以满足“十一五”期间基础测绘的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测绘日常监管和基础测绘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测绘业务管理基本上由地籍管理人员兼职,目前市县测绘管理人才短缺;各县测绘管理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不落实;大部分县测绘管理办公室工作开展不到位;基础测绘成果的应用服务水平不高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测绘管理将从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引进和培训测绘管理人才,进一步提高测绘管理水平。督促各县落实测绘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督促各县将测绘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宜宾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为指导,创新思路,全面完成宜宾市测绘标志普查和维护工作,和“十一五”基础测绘任务。
    (三)树立全局观念,抓好测绘成果更新和应用。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坚持成果汇交制度,积极争取宜宾空间地理框架建设,搭建基础地理信息应用平台,使基础测绘成果更好服务于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