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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要点
2008年四川测绘工作要点
    2008年四川测绘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围绕国家测绘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局党组“夯实四大基础、建设三支队伍、提升四种能力”的总体发展思路,着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统一监管,抓好基础测绘,强化应用服务,促进四川测绘事业不断发展。
    (一)抓好基础测绘工作
    组织实施好四川省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项目,本着边建设边应用的原则,做好应用服务工作。做好省、市(县)级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建立与完善省级地理信息数据库工作,加大对市、县地理信息数据库建库工作的指导。配合省发改委开展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编制数字四川规划大纲。
    抓好全省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着重抓好市(州)级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进一步加大督促与指导的力度。
    继续做好全省基础测绘航空摄影规划与实施。完成西部测图与1:5万更新等国家基础测绘任务。
    (二)提高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积极为政府决策、公益性事业、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测绘成果服务,加快建立与国土、民政、建设、水利、林业、气象等掌握相关地理信息的部门和军事测绘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完善政府决策用GIS系统的建设。做好四川省五大经济区规划测绘保障工作,做好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工作。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数字攀枝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开展四川省森林防火应急指挥系统开发与应用试点建设。严格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开展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继续开展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做好引导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家测绘档案馆四川分馆和成都金堂标准基线场的建设工作。
    (三)推进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
    大力加强测绘科技创新,落实《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快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四川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科技工作的意见》,着力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抓好测绘科技项目立项研发和成果转化等工作。抓好联合共建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工作,争取有新的突破。紧密结合国家和省基础测绘生产及测绘成果应用,开展技术引进、研发和应用,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与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努力在科技奖励活动和项目立项上获得进展。
    (四)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落实市(县)级测管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加强对市县级测绘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工作指导与监督。加强测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测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贯彻实施《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做好执业资格制度建设的有关工作。做好测绘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建立健全基础测绘定期更新和省财政对测绘的投入机制。争取落实中央财政对我省“三州”地区基础测绘的转移支付工作。
    (五)加快测绘法规建设
    做好与《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配套的法规建设,争取将《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列入省人大2009年立法计划,争取将《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配合做好《四川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出台前的调研。
    (六)落实测绘统一监管
    加大对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编制、出版、传播、使用地图以及侵权、盗版地图的行为,根据国家测绘局的部署,开展我省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网站的专项治理工作。出台《测绘资质单位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考核办法》、《测绘资质单位档案管理体系考核办法》和《测绘资质审批管理规定》。加强测绘质量监管,加大对房产测绘、重大建设项目的测绘质量监督力度。加强资质管理,指导、督促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测绘、超资质范围测绘、非法采集提供地理信息、侵权盗版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一步强化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的统一监管,会同省国家保密局开展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会同省国家安全厅、省国家保密局依法打击窃取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全省城市独立坐标系统清理工作。
    (七)加强队伍建设和测绘文化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
    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中共四川测绘局党组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加强测绘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基础测绘和应用服务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测绘保障;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推进测绘事业单位改革与结构调整。
    加强测绘文化建设。发展测绘文化内涵和形式,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搞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增强测绘发展软实力。
    加强测绘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测绘重点工作、测绘重大项目、测绘成果利用的宣传报道。继续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在中小学校开展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一)抓好基础测绘工作
    组织实施好四川省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项目,本着边建设边应用的原则,做好应用服务工作。做好省、市(县)级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试点工作。开展建立与完善省级地理信息数据库工作,加大对市、县地理信息数据库建库工作的指导。配合省发改委开展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编制数字四川规划大纲。
    抓好全省基础测绘规划和实施,着重抓好市(州)级基础测绘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进一步加大督促与指导的力度。
    继续做好全省基础测绘航空摄影规划与实施。完成西部测图与1:5万更新等国家基础测绘任务。
    (二)提高测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积极为政府决策、公益性事业、防灾减灾等方面提供测绘成果服务,加快建立与国土、民政、建设、水利、林业、气象等掌握相关地理信息的部门和军事测绘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完善政府决策用GIS系统的建设。做好四川省五大经济区规划测绘保障工作,做好新农村建设测绘保障工作。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数字攀枝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开展四川省森林防火应急指挥系统开发与应用试点建设。严格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开展测绘成果汇交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继续开展测量标志普查维护工作。做好引导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国家测绘档案馆四川分馆和成都金堂标准基线场的建设工作。
    (三)推进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
    大力加强测绘科技创新,落实《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快测绘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四川测绘局关于加强测科技工作的意见》,着力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抓好测绘科技项目立项研发和成果转化等工作。抓好联合共建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工作,争取有新的突破。紧密结合国家和省基础测绘生产及测绘成果应用,开展技术引进、研发和应用,加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与上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努力在科技奖励活动和项目立项上获得进展。
    (四)完善测绘行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落实市(县)级测管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加强对市县级测绘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工作指导与监督。加强测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测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贯彻实施《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做好执业资格制度建设的有关工作。做好测绘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建立健全基础测绘定期更新和省财政对测绘的投入机制。争取落实中央财政对我省“三州”地区基础测绘的转移支付工作。
    (五)加快测绘法规建设
    做好与《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配套的法规建设,争取将《四川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列入省人大2009年立法计划,争取将《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配合做好《四川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出台前的调研。
    (六)落实测绘统一监管
    加大对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编制、出版、传播、使用地图以及侵权、盗版地图的行为,根据国家测绘局的部署,开展我省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网站的专项治理工作。出台《测绘资质单位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及考核办法》、《测绘资质单位档案管理体系考核办法》和《测绘资质审批管理规定》。加强测绘质量监管,加大对房产测绘、重大建设项目的测绘质量监督力度。加强资质管理,指导、督促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测绘、超资质范围测绘、非法采集提供地理信息、侵权盗版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一步强化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的统一监管,会同省国家保密局开展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会同省国家安全厅、省国家保密局依法打击窃取国家秘密测绘成果和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全省城市独立坐标系统清理工作。
    (七)加强队伍建设和测绘文化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
    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中共四川测绘局党组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加强测绘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基础测绘和应用服务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测绘保障;加强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推进测绘事业单位改革与结构调整。
    加强测绘文化建设。发展测绘文化内涵和形式,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搞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增强测绘发展软实力。
    加强测绘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测绘重点工作、测绘重大项目、测绘成果利用的宣传报道。继续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在中小学校开展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