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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测绘局关于开展2009年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1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川测发[2009]106号)

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测绘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加强测绘法制宣传,普及测绘法律知识,促进测绘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工作的认识,为测绘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就今年8月29日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的主题及主要内容
    今年测绘法宣传活动的主题: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发展地理信息产业。
    宣传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密切结合我省测绘事业的新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突出展示基础测绘对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保障服务水平,重点宣传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社会测绘法律意识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二、宣传的时间和方式
    今年测绘法宣传活动日定于8月29日。
    (一)宣传日前后的一段时间,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好本地区的各县(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资质单位在本部门、本单位办公地点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日当天,要组织在城市的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点,悬挂横幅、彩旗,摆设宣传板,散发宣传材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可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向过往的群众宣传测绘工作和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对测绘的了解与认识。
    (二)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开展“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紧扣“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发展地理信息产业”这一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加大测绘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要以宣传地理信息市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为手段,大力宣传《基础测绘条例》和《四川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提高全社会对基础测绘的基础性、公益性的认识,增强公众地理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意识,为《基础测绘条例》和《四川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和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新闻媒体联系,广泛深入地进行测绘法制宣传。《中国测绘报》和国家测绘局网站将开通测绘法宣传日专栏,四川省测绘局网站也将对全省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进行集中报道,要在8月29日形成以宣传活动报道为主题的宣传高潮。
    三、工作要求
    (一)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策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提升宣传层面,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扩大宣传声势。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内容丰富、通俗新颖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请于8月20日前到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领取测绘法宣传资料。
    (四)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今年的测绘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测绘法制宣传声势。测绘法宣传日有关活动情况的文字、图片等材料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中国测绘报或四川省测绘局网站,以便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测绘法宣传活动总结请于2009年 9月15日前报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
    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邮箱:support@sbsm.gov.cn
    中国测绘报社电子邮箱:zgchb@sbsm.gov.cn
    四川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邮箱:sichuanhg@163.com

    附:测绘法宣传日宣传口号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测绘法宣传日宣传口号
1、 贯彻落实测绘法律法规 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
2、 加强测绘统一监管 增强依法测绘意识
3、 加强测绘统一监管 维护测绘市场秩序
4、 遵守测绘法律法规 依法从事测绘活动
5、 加强基础测绘工作 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6、 大力发展基础测绘 促进和规范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7、 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 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8、 加强地理信息市场监管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
9、 加强测绘成果管理 促进成果广泛应用
10、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动测绘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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