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
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利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9号发布)第十七条:“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测绘成果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保密要求以及相关著作权保护要求。”
二、申请条件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固定的住所;
(二)有从事资料档案管理的专职人员;
(三)有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存放设施与条件;
(四)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三、申报材料
(一)《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纸制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申请表在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或者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项目设计书或合同书或有关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申请无偿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需提交省或市(州)人民政府的证明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一)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审查;
(三)向申请人发放准予使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文件;
(四)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单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窗口电话:(02886955613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02866065656
    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www.scbsm.gov.cn
作者:028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