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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
                   (川测办〔2005〕55号)
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内各测绘单位:
    根据国家测绘局的教育培训计划,由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主办、西南测绘职工培训中心承办的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一、二期,将于2005年10月17日—21日和10月31日—11月4日在成都龙泉雅苑宾馆举办。为配合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搞好此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关于举办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一、二期)的通知》(测继教字[2005]10 号)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学习。报名回执请邮寄或传真至四川省测绘局科教处,电话及传真号:028-83332020。
    二、《国家测绘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周期内,凡未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者,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也不得续聘原专业技术职务。”希望各单位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本次新技术培训。
    三、请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和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测绘单位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关于举办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一、二期)的通知》(测继教字〔2005〕10号)。
                     (四川省测绘局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关于举办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一、二期)的通知》
                      (测继教字〔2005〕10号)
四川省测绘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测绘局、西藏自治区测绘局、重庆市规划局:
    为进一步提高西南地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测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增强各单位的测绘保障服务能力。根据国家测绘局人事司《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2004年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测人函[2004]40号)和《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2005年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测人函[2005]38号)的安排,由我中心主办的两期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将分别于2005年10月17日—21日(第一期,2004年延续项目)和10月31日—11月4日(第二期)在成都龙泉雅苑宾馆举办,请贵单位给予充分重视,组织安排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西南地区各测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GPS技术原理及在各类测绘工程中的技术应用,3S系统集成。授课老师黄丁发(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博导)。
    (二)现代市场营销管理。授课老师黄翔(四川大学营销危机研究所研究员、MBA营销管理主讲教授)。
三、时间安排
    第一期:10月17日报到,10月18日—21日培训;
    第二期:10月31日报到,11月1日—4日培训。
四、报到地点
    (一)四川省测绘局科教处,第一期:10月17日17:00前;第二期:10月31日17:00前。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98号(成都火车北站南行200米左右)。
    (二)成都龙泉雅苑宾馆,第一期:10月17日全天;第二期:10月31日全天。地址:成都龙泉雅生路33号(龙泉汽车总站旁,电话:028-84884388)。
五、费用标准
    培训费每人8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05年10月12日前将学员报名回执寄(或传真)四川省测绘局科教处。
    (二)学员报到时请交登记照片1张,以便办理结业证书。
    (三)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外出考察费用另计。
    (四)联系地址:四川省测绘局科教处, 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98号, 邮政编码:610081
    联系人:黄英 028-83332020 13688030728
    传 真:028-83332020 83332543
    (五)乘车路线。
    成都五桂桥公交车站乘车直达龙泉。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回执(见相关链接)
                                 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内各测绘单位:
    根据国家测绘局的教育培训计划,由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主办、西南测绘职工培训中心承办的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一、二期,将于2005年10月17日—21日和10月31日—11月4日在成都龙泉雅苑宾馆举办。为配合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搞好此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关于举办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一、二期)的通知》(测继教字[2005]10 号)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学习。报名回执请邮寄或传真至四川省测绘局科教处,电话及传真号:028-83332020。
    二、《国家测绘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周期内,凡未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者,不得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也不得续聘原专业技术职务。”希望各单位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本次新技术培训。
    三、请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和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各测绘单位参加培训的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关于举办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一、二期)的通知》(测继教字〔2005〕10号)。
                     (四川省测绘局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关于举办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一、二期)的通知》
                      (测继教字〔2005〕10号)
四川省测绘局、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测绘局、西藏自治区测绘局、重庆市规划局:
    为进一步提高西南地区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促进测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增强各单位的测绘保障服务能力。根据国家测绘局人事司《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2004年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测人函[2004]40号)和《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2005年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测人函[2005]38号)的安排,由我中心主办的两期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将分别于2005年10月17日—21日(第一期,2004年延续项目)和10月31日—11月4日(第二期)在成都龙泉雅苑宾馆举办,请贵单位给予充分重视,组织安排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西南地区各测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GPS技术原理及在各类测绘工程中的技术应用,3S系统集成。授课老师黄丁发(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博导)。
    (二)现代市场营销管理。授课老师黄翔(四川大学营销危机研究所研究员、MBA营销管理主讲教授)。
三、时间安排
    第一期:10月17日报到,10月18日—21日培训;
    第二期:10月31日报到,11月1日—4日培训。
四、报到地点
    (一)四川省测绘局科教处,第一期:10月17日17:00前;第二期:10月31日17:00前。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98号(成都火车北站南行200米左右)。
    (二)成都龙泉雅苑宾馆,第一期:10月17日全天;第二期:10月31日全天。地址:成都龙泉雅生路33号(龙泉汽车总站旁,电话:028-84884388)。
五、费用标准
    培训费每人8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05年10月12日前将学员报名回执寄(或传真)四川省测绘局科教处。
    (二)学员报到时请交登记照片1张,以便办理结业证书。
    (三)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外出考察费用另计。
    (四)联系地址:四川省测绘局科教处, 成都市人民北路二段198号, 邮政编码:610081
    联系人:黄英 028-83332020 13688030728
    传 真:028-83332020 83332543
    (五)乘车路线。
    成都五桂桥公交车站乘车直达龙泉。
特此通知。
附件:西南地区测绘新技术培训班回执(见相关链接)
                                 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作者:见相关链接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