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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测绘行业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测发[2009]176号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4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测绘资质单位:
        测绘统计资料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政策、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测绘行业统计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日常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及时填报测绘行业统计报表,是测绘资质持证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是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的条件之一,也是各测绘资质单位配合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管理工作的重要体现。
为做好2009年度测绘行业统计年报工作,充分发挥测绘统计年报在测绘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请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并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按要求填报2009年测绘行业统计年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形式
         各测绘资质单位从四川测绘局网站( www.scbsm.gov.cn)的“下载专区”中直接下载“四川省测绘行业统计年报表”,按要求填报一份纸质文档(加盖公章)。
         二、填报时间要求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及中央和省属乙、丙、丁级驻蓉测绘资质单位于2010年1月10日前报四川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其他测绘资质单位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本市、州测绘管理办公室,各市、州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将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单位年报汇总后,于2010年1月10日前报四川省测绘局行业管理处。                    
        三、其他要求
        测绘行业统计年报迟报或不报的测绘资质单位,均按未填报统计年报对待。对未填报年报的测绘资质单位,将作为2010年复审换证重点核查单位和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连续两年未填报年报的测绘资质单位将视为未开展测绘工作。
        联系人:程忠  联系电话:028-66065628   13982214690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    邮编:610041

附:四川省测绘行业统计年报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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