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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及总结工作的通知
川测发〔2010〕33号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进行的具体部署,自2010年1月起,我省专项整治工作将转入总结验收阶段。为全面总结好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总结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总结验收阶段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
        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情况:是否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相关部门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是否进行了动员部署;
        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情况:是否对本地区从事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相关活动的单位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等进行了调查摸底;本地区地理信息市场的从业主体、人员数量、市场规模、涉及行业以及从业主体业务范围、产品形式、经营情况、服务行业分布情况如何;是否组织从事地理信息相关活动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是否组织开展了测绘资质、保密、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涉外或涉军测绘等方面的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哪些部门、出动多少人员、进行了几次执法行动;
        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对在自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归类梳理、分类排队;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是否明确整改目标、重点和期限以及整改措施;对有违法情节的单位是否进行了及时、坚决的处理;是否利用新闻媒体开展了警示教育。
         二、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要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一年多来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展示成绩、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查找原因、提出建议。工作总结请于2月底前报送四川省测绘局,省测绘局在汇总各地工作总结基础上报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根据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部署,2010年2月,省测绘局将对德阳、泸州、宜宾、乐山、眉山等5市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请被检市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迎检准备,检查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总结要坚持实事求是,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要及时进行补课。工作总结报告,将作为开展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的主要材料以及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按时报送。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全国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给予表彰。
       联系人:周明
       电话:028-66065606
       电子邮箱:SCCGGL@163.COM
 

作者: 来源:局成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