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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测一院党委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出安排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日前,川测一院党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通知”,对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作出了安排。
       通知要求院各党支部、单位、科室和全院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上来。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要把学习《廉政准则》纳入院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的学习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日常教育。充分利用院的《大地简讯》、网站等大力宣传《廉政准则》的行为规范,同时举办干部培训教育、收看警示教育录相等形式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使《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深入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头脑中,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知要求院领导成员及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贯彻实施工作,增强表率意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落实好个人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主动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各党支部、单位、科室要认真按照院党委学习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要求,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切实履行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检查分析本单位、本科室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规定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对那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的单位或科室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和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切实对照《廉政准则》8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自我检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头学习执行《廉政准则》,带头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发展、促进院的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彭建华 来源:川测一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