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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9年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川测发〔2009〕47号)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测管办、省测绘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测绘单位:
     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是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科技部备案设立的科技奖励。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推荐2009年省测绘科技进步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条件、具体要求按《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励办法》的规定执行。因该奖为两年评选一次,故申报本次奖励的项目应是2007年4月—2009年4月期间完成,并于2009年4月30日前通过验收或鉴定的科技项目。
    二、各推荐项目请于发文之日起,在省测绘学会办公室进行项目登记。各推荐单位请于2009年6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推荐书(含附件)一式5份(电子文本1份)报送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省测绘局科技教育处)。
    三、《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书》请从省测绘局网站(http://www.scbsm.gov.cn)下载。
    四、按有关规定,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评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刘 静 电话:028-66065639,13880746992
    黄 英 电话:028-66065639,13688030728
    郭义清 电话:028-66065616,15928778131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 邮编:610041 四川省测绘局科技教育处
    E-mail:see922@tom.com
    附件:《申报推荐书填写说明》
    附件点击相关链接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测管办、省测绘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测绘单位:
     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是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科技部备案设立的科技奖励。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推荐2009年省测绘科技进步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条件、具体要求按《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励办法》的规定执行。因该奖为两年评选一次,故申报本次奖励的项目应是2007年4月—2009年4月期间完成,并于2009年4月30日前通过验收或鉴定的科技项目。
    二、各推荐项目请于发文之日起,在省测绘学会办公室进行项目登记。各推荐单位请于2009年6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推荐书(含附件)一式5份(电子文本1份)报送到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省测绘局科技教育处)。
    三、《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书》请从省测绘局网站(http://www.scbsm.gov.cn)下载。
    四、按有关规定,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评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刘 静 电话:028-66065639,13880746992
    黄 英 电话:028-66065639,13688030728
    郭义清 电话:028-66065616,15928778131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 邮编:610041 四川省测绘局科技教育处
    E-mail:see922@tom.com
    附件:《申报推荐书填写说明》
    附件点击相关链接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