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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测绘局(测管办),省测绘学会各专委会、单位理事,有关测绘单位:
四川省测绘科学技术奖(含测绘科技进步奖、优秀测绘工程奖)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科技部备案设立,由省测绘局和省测绘学会组织开展评选工作。根据《四川省测绘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申报、推荐2011年省测绘科技进步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办法》规定,该奖为两年评选一次,故本次报奖的项目应是2009年4月—2011年4月期间完成,并于2011年4月30日前通过验收或鉴定的科技项目。
二、报奖项目的范围标准、申报推荐的具体要求请按照《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执行。各报奖项目请于发文之日起,在省测绘学会办公室进行项目成果登记。
三、请各申报奖单位认真编制《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书》,并于2011年6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一式5份(电子文本1份)报送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省测绘局科技教育处)。
四、有关《办法》、《细则》及本通知请从省测绘局网站(http://www.scbsm.gov.cn)下载。
五、按推荐项目收取会议费,每个项目2000元。
开户名称:四川省测绘学会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成都高新支行银都分理处
帐 号:847054614608093001
联系人:刘 静 电话:028-66065639,13880746992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 邮编:610041 四川省测绘局科技教育处
E-mail:see922@tom.com
附 件:《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书填写说明》
《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评选细则(暂行)》(含《四川省测绘科技进步奖申报推荐书》)
四川省测绘局 四川省测绘学会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