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文章
-
-
没有相关内容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四川省201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201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测绘局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四川省201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国家主权和版图完整,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我省地图市场繁荣发展,根据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制定的《2011年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精神,经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1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针对我省在互联网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地理信息,以及“不按规定送审、不按审查意见修改、不按要求备案”地图(以下简称“三不”地图)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行动,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四川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负责指导2011年全省地图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测绘局牵头,省教育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商务厅、成都海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局,负责全省地图市场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
二、 工作目标
各市(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地图市场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密切配合,从加大宣传力度、执法检查、规范行为、日常监管等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用近一年时间的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一批地图市场上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使地图编制活动的“三不”地图基本杜绝;广告、出版物、宣传品中的“问题地图”明显减少;互联网地图服务得到有效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种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将涉密地理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标注以及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进一步增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市(州)对地图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以最大限度减少互联网上传标注敏感和涉密信息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和互联网上提供地理信息服务行为,及时发现并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内容的提取、认定或鉴定,联合做好重大案件的查处。
(二)从核查“三不”地图为重点,开展对地图市场执法检查,强化地图市场监管,不断净化和繁荣地图市场环境。
(三)以问题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为重点,依法查处、处罚各种涉及地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要予以关闭,对未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出版物要坚决下架,对问题严重的地图产品要全部销毁。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全面检查。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根据我省《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成员单位和管理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地图网站以及地图市场专项治理的执法检查工作,认真查找相关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各市(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公布和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出版物中的“问题地图”,依法查处有关责任者。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作和配合,共同建立和完善互联网地图监管机制。对上传标注敏感、涉密地理信息的网站,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市(州)要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深刻剖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意识。
各市(州)整图办要依据本部门职责,协同做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6月)
1.制定方案。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宣传发动。印发相关文件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各市(州)整图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地图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10月)
1.组织自查(7月)。各市(州)要组织本地区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以及地图编制、出版和销售单位(新华书店、文化用品批发市场)等认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提交自查报告。
2.执法检查(8-9月)。各市(州)要组织对本地区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以及地图编制、出版和销售单位有关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情节轻微的问题,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拒不自查、拒不纠正和整改等问题严重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
3.典型案例上报(10月)。各要对本地区有关地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梳理,并及时将典型案例上报省测绘局。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1年11月—12月)
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市(州)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通报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各市(州)务必于2011年10月30日前,对本地区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文字材料(含电子文档)书面报省测绘局。
联 系 人:省测绘局地图管理处 程多祥 刘国强
联系和举报电话:028-66065608(兼传真)
电子邮箱:sccggL@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