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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房产测绘技术培训及房产测量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通知(名额已满)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名额已满)

各房产测绘单位:
        根据四川省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四川省房产测绘技术培训及房产测量员职业技能鉴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测绘单位从事房产测量工作的从业人员。
        二、房产测量技术培训内容
(一)介绍测绘工作及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及四川省现行测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三)讲授测绘专业基础知识和房产测绘技术、方法。
(四)解读房产测量规范、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文件条款,剖析目前房产测量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五)学习常规测绘仪器的原理及其使用。
(六)测绘职工职业道德知识学习。
        三、房产测量员鉴定申报条件
申报五级/初级房产测量员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满2年。
        四、时间安排
(一)报到和培训时间:8月10日报到,8月11日至8月19日培训。
(二)考试时间:8月20日。
        五、培训、考试地点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六、培训、鉴定、资料费用
房产测量技术培训、鉴定、资料费1650元
        七、其他事项
(一)请需参加培训鉴定的单位将《测绘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该申报表在四川省测绘局网站www.scbsm.com下载专区下载)回执送四川省测绘局人事处(邮箱rsc@scol.cn)。人数限100人以内,报名截止时间8月5日。
(二)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三)报到时每人交二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 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自带函数型计算器。
(五)联系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 四川省测绘局人事处,邮编:610041
联系电话:028-66065637、66065636
传真:  028-66065668
特此通知

局人事处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作者: 来源: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