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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正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
川测发〔2012〕15号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四川测绘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等规定,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正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争上岗工作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二、竞争上岗职位
1、局行业管理处(法规处)处长;
2、局基建装备处处长;
3、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4、局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三、竞争上岗职位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职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
        (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在副处级(副调研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近三年年度考核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
       (三)职位条件
1、局行业管理处处长、基建装备处处长、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等3个职位,局属事业单位申报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其年龄应在2012年2月底前不超过45周岁;
2、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职位,申报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中共党员的职位条件。
       四、竞争上岗职位报名人员范围
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符合竞争上岗职位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的人员都可报名参加本次正处级职位竞争上岗。
       五、竞争上岗工作程序
        (一)竞争上岗报名
        报名时间:本通知印发之日至1月21日17:00。
       报名职数: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每人最多申报2个职位。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报名人员填写《正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并按照报名时间要求报送局人事处。
       (二)局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布。
       (三)演讲与测评
1、召开演讲测评会。
      参加人员: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4个竞争上岗职位所在部门群众代表各1名。
       会议时间地点:待定。
2、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按会前抽签顺序在演讲测评会上进行演讲。演讲内容:工作经历、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和竞争职位工作设想。
        每人演讲的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待确定。
3、民主测评
       竞争上岗人员全部演讲结束后,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竞争上岗人员不参加测评投票。
        (四)考察与任职
        局党组根据演讲和民主测评情况,择优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
        局人事处组织考察。
        局党组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职人选。
公示。
任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正处级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由局纪检部门监督,并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批评和建议。
附件:《正处级领导干部职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七日